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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等功能,这也是目前省城最大的多功能保洁员公寓。目前,济南市5000多名民办保洁员人均享有4.5平方米的居住面积,环卫工住垃圾楼的现象已经绝迹。
在青岛,海尔、海信、国风等企业也规划建设了14万多平方米的职工公寓,并在临港经济区规划建设了10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安置了2.5万名农民工。黄岛、崂山等区还逐步对已签订合同且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其购房、租房能力。自2004年开始,胶南市就开始分步实施农民经适房建设计划,并出台了对建设土地低价划拨、基础设施配套费全免、部分其他费用减半征收等政策,预计到年底将有2800多户村民住进农民经济适用房。
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的责任主体在用工单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70%的农民工住处由所在企业安置。我省要求,今后用工单位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内要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集体宿舍,以合理租金出租,而对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则要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日前由省建设厅、省统计局等联合开展的450万居民住房调查显示,目前我省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0.35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仍有14.9万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5.7万户。目前,我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已基本建立,各地据此制定的住房解困规划和年度计划也在编制中。
省建设厅副厅长吴英认为,解决住房问题不能单靠市场,应通过市场手段和政府保障两种途径。她同时认为,搞住房保障不是走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而是要依靠制度创新,形成梯度消费、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从“有住房”到“有房住”的住宅消费方式转变。
这其中,政府除了健全住房保障产品的供应和监管体系,退出机制的建立不可或缺,我省在这方面已有成功尝试。如莱芜市经济适用房以“补人头”为主,同时规定,5年内(含5年)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的50%作为奖励;6年到15年内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每晚1年,奖励金额减少5%,以此鼓励具备换购商品房能力的低收入家庭主动退出;日照市对已经取得廉租住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集中审核一次,今年已有100多户因经济或住房条件好转让出廉租住房补贴资格。 上一页 [1] [2] |